美国政治与政策

美国最高法院限制大学在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

在多数派决定中,六名保守派法官认为,学校招生计划中的平权行动违反宪法平等保护条款。该裁决将对美国平权行动以及全美雇主的多元化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美国最高法院限制大学在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的能力,这一裁决可能对全美雇主的多元化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最高法院在本届总统任期最引人注目的两起案件中做出的决定,都是对美国平权行动的打击。这起针对公立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和私立常春藤盟校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的案件是由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录取联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提起的,该组织的目标是废除招生中的种族因素。

学生公平录取联盟认为,这种做法有利于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损害了亚裔和其他美国人的利益。它要求法院推翻2003年最高法院对格鲁特诉博林格案(Grutter vs Bollinger)的裁决,该裁决重申多元化符合美国政府的利益,允许大学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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