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活动中,迟到多久是可以接受的?15分钟?20分钟?还是半个钟头?迟到多久最好干脆不要露面?是否存在这样的底限?我承认自己并不是一贯特别守时。1月中旬,我被邀请出席在斯宾塞宫(Spencer House)举办的一个极其特别的活动——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弦乐四重奏演奏会。当时我就意识到了自己这个缺点。我并不以喜爱古典音乐著称,但这次活动有两点很吸引人。首先,演奏只有35分钟,这样就有很多时间可以和组织方精心挑选的嘉宾们闲聊,顺道瞻仰这幢18世纪的建筑。其次,邀请我的是伦敦金融城的一位高级银行家,我极为欣赏此人所效力的公司。于是我欣然应允,并决心准时前往。
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是答应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即使后来又有机会去做别的事情,也决不能毁约。所以当我后来被邀请参加莎拉•布朗(Sarah Brown)新书《黑门背后》(Behind the Black Door)的发布会——就在同一天,3月1日星期二的晚上——时,我觉得自己必须拒绝。弦乐四重奏在召唤,缺席怎么说都太失礼了。
尽管如此,不能参加莎拉的新书会,还是让我非常失望。不仅因为这意味着错过与吉米•卡尔(Jimmy Carr)见面的机会,也因为莎拉经常出现在这个专栏中——她就是我的“普拉提闺蜜”(Pilates Loving Girlfriend)。发布会当天下午,一本新书样本送到了我的办公室,由于忙着翻看,斯宾塞宫的活动我险差迟到。我完全沉浸在从全书435页(以及12页的感谢辞)里面翻找普拉提的段落中。她让我忍受了多少个小时的普拉提啊。关于普拉提,老读者知道,我的立场很明确。我认为它并不是一项真正的锻炼,再说我前后做过3次剖腹产,根本不需要强化我的骨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