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孟晚舟及整个华为公司的指控,是对华为公司的重大打击。但对其性质也不宜夸大。例如有些人说,这是一场中美之间的“技术战争”,是因为美国人不愿看到manbetx3.0 在高科技方面超过美国,所以打击manbetx3.0 最有成就的高科技企业——华为。仔细想想,如果华为的所有这些“罪名”成立,最严重的后果是在美国及其一些盟国中禁止销售华为产品,但并不妨碍华为在manbetx3.0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以及其它国家销售产品。如果说,这就断了华为研发的路子,就更离奇了。难道华为的技术真是从美国偷来的吗?靠“偷”能够成就一个世界领先的企业吗?反过来,如果以为美国人的目的,就是通过打压华为而打压manbetx3.0 的高科技发展,似乎也很荒谬,这是假设美国人也认为,靠偷技术就可以成为世界领先的科技大国。如果美国人真是这样认为,就不会有美国科技的今天;如果manbetx3.0 人这样认为美国人这样认为,那manbetx3.0 确实赶超无望了。
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是靠偷,这很清楚。因为偷总得有可偷的东西,那就是原创的东西。那么原创的东西就比偷的东西要好,创造出原创的东西的方法,就比偷的方法要好。原创的科学与技术之所以能够发展,仰赖于生长的环境。这主要指的是制度环境。对一个社会来说,这包括自由研讨、公平辩论和开放交流的大学与科研制度,包括公用知识的共享与传播制度,也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就是要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建立起研发团队,这种团队被康芒斯称为“运行中的机构”。对这个概念,我在一篇题为《英特尔的成功与运行中的机构》的文章中说,“用它来形容源源不断‘生产’知识的组织似乎更恰当。……知识的生产表现为一种动态的传统,就像一条不舍昼夜、奔腾流淌的河。它必须长时间地存在,才会有足够多的机会试错;它必须有积淀下来的传统,才能用试错的代价换来知识的成果,并且避免试错从头开始;它又必须向未来开放,才有不断的创新。”
如果生产知识的团队及其机制是一条大河,“相对于这个不断流动的传统,任何所谓知识产品,不管是学术著作,药品配方,软件源代码,还是计算机微处理器,都不过像是一条冻结的河的一个横截面;任何一个有创新能力的个人,不过是这条河中的一个浪花;而知识的生产过程,则不过是这条河存在的副产品,颇像在大河旁开挖的沟渠。”所以,真正的科技能力或者创新源泉是这个“运行中的机构”,而那些已经形成了的知识产品,实际上只是这种科技能力中最末端的东西。如果偷技术,就只能偷这种最末端的东西,却偷不走“运行中的机构”及其科研能力,这不仅不能形成自己的研发团队及其机制,也永远不可能走在前面,因为能偷的必然是已经物化的创意,就已经是过时的东西了。在这团队中的个人也不那么重要,即使最顶尖的人,如果离开这个团队和机制,他的知识就缺少与之互补和促进的其它知识,成功的概率就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