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无疑是manbetx3.0 过去四十年改革开放的缩影。弗里德曼曾经有过一个十分形象的说法:“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效率又讲节约;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率;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效率不讲节约;而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则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率”。而以往所有者缺位下的国企负责人成为弗里德曼眼中“花别人钱办别人事”的典型。如何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始终是过去四十年来国企改革探索的主旋律和决定未来国企改革成败的关键。
理论上,集体享有所有者权益的股东一方面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未来经营风险(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对公司发展重大事项进行最后裁决(权利)。因而,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相比,责任和权利对称的股东不仅有动机而且有法律赋予和保障的权利来监督经理人。过去四十多年的国企改革,在现代产权理论的指导下,围绕如何通过“资本社会化”,引入“股东”,以解决国企所面临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进行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尝试。
第一阶段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在企业内部员工的“资本社会化”阶段。1984年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革中,允许职工购买或以其他形式持有本企业股份,形成股份制企业(参见江平,卞宜民,“manbetx3.0 职工持股研究”,《比较法研究》,1999(Z1):399-410)。然而,股东与员工身份的利益冲突和普惠制下的员工持股计划形成的相互搭便车导致的激励不足,并没有使股份合作制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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