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自《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施行、2003年和2015年两次修订之后,时隔五年再次修订。事实上,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便将《商业银行法》修改纳入立法规划,2020年1月16日,央行2020年金融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便明确“2020年要加快推进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重点立法”。
相较于2003年大幅修订、2015年微幅调整(删掉存贷比指标),这次修订有较多调整,主要变化在于新设或充实了四个章节,包括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等,主要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背景。
吸收国际监管规则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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