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公司治理研究者,多年来我不断呼吁企业在推行ESG时要保持审慎、理性和务实,对一些部门围绕企业ESG的强制信息披露要求持批评态度。为此,几年来我专门提出了“公司治理成本”和“治理陷阱”等概念,来作为主张审慎推行ESG观点的理论基础。但在社会各界鼓吹ESG的一片喧嚣声中,我成了曲高和寡,甚至离经叛道的独行者。
带着对企业ESG行为的诸多困惑和疑问,在9月下旬的一天,我和我的一些同行一道参访了一家头部金融企业,围绕企业ESG行为开展专题调研。
与我们座谈的除了公司的领导,还有该公司负责开展ESG工作的风险控制部负责人。ESG工作在这家公司由只能算业务“中台”的风控部牵头,而不是像很多企业那样甚至在董事会中重组或新设ESG委员会,这多少让我有点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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